公司行號設立應備文件

  1. 負責人身份證影印本
  2. 各股東身份證影印本
  3. 房屋使用同意書正本
  4. 租賃契約書影印本、最近一期房屋稅單影印本
  5. 提供五個設立公司名稱
  6. 營業項目
  7. 欲籌設資本額及各股東出資額分配
No. 流程 地點 工作天 注意事項
1 公司名稱預查申請 經濟部商業司 1~2
  • 請提供3-5個公司名稱
  • 請提供各股東出資明細
  • 請告知欲設立地點
2 資本額存入金融機構 銀行 3~4
  • 無最低資本額限制
  • 請影印存摺封面、印鑑頁和金額頁
  • 一定要以公司名稱開戶,然後須加”籌備處”三個字
  • 存入銀行後,請向銀行申請存款餘額證明
3 公司設立登記 經濟部中部辦公室或台北市商業管理處或新北市經發局 1~3
  • 股東不得具有公務人員
  • 身分及最近一期房屋稅單
  • 影印本
  • 負責人須年滿20歲
  • 設立及所在地變更之登記建物所有權人同意書正本
4 營利事業登記證 取消發證
  • 取消發證
5 購票證申請及發票購買 國稅局 5~8
  • 負責人需帶身分證正本至所轄國稅局簽名
  • 請提供2份已公司名字簽訂的租賃合約書影本
6 進出口登記 國際貿易局 1~2
  • 請提供1-3個英文名稱
7 備註
  • 此時間計算是以申請人能完全配合辦理為前提,並且公司設立地址是沒有問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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